【初中部】宪法之光,永照大地——珠海北大附属实验学校国旗下演讲
初一(3)班袁子宸
2018.12.3

尊敬的老师、亲爱的同学们,大家早上好!
我们的青春绚丽多姿,我们的青春斗志昂扬。我们的青春又怎能留下一丝遗憾和悔恨,如何更好地自我保护和自我防范呢?我的回答是:学宪法、守宪法,做一个知法、懂法和会用法的新时代青少年,因此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《宪法之光,永照大地》。
二千五百年前,亚里斯多德提出—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反对“人治”,主张“法治”。1979年,世界上第一部真正的宪法在在美国颁布实施,而我们伟大祖国的宪法之路也已经走过了六十多个春秋。大家知道12月4日,也就是明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?很多人可能很茫然,明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宪法日,我们一直坚守的真理终于熔铸成了祖国今天的宪法。
我爱我的祖国,而我们祖国最神圣的法典就是宪法,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。人从一生下来,宪法就对未成年人的教育、婚姻,生命财产不受侵害、社会医疗保障。老年抚养等等都作出明确规定,有了宪法的保护才让我们快乐地成长,安全幸福地生活。
宪法是母法,就像母亲一样,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,宪法是爱法,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,使我们的人格、人生、财产受到保护,宪法是永不迷向的指南针,约束我们的言行,给我们指明正确的方向,宪法是明媚的阳光,只有阳光高悬,才有大地生辉。
作为新时代青年,我们要通过各种途径广泛的了解宪法内容,认识什么是合法,什么是违法,懂得什么是真善美、什么是假恶丑,不违纪、不违法,不当法盲,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。

打开窗子,进来的不只是阳光和空气,一些不良的思想垃圾经常乘虚而入,不知不觉影响着某些同学的行为,希望我们都能有一双“火眼金睛”,明辨是非黑白,自觉抵制不良文化,防止它们毒害我们的心灵,造成终生的遗憾。

同学们!勿以善小而不为,勿以恶小而为之,当你冲动、困惑时,让宪法唤起你的理智,当你迷惘、踌躇时,让宪法指引你的道路,宪法在我们的心中,更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中,豆蔻年华的你我,应肩负祖国明天的辉煌,学宪法守宪法,让宪法的光芒永照大地,宪法铠甲,永佑中华。
谢谢大家!